图书馆关于2023年春季学期开馆的通知

  • 发布时间:2023-02-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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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作者:图书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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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位读者:

根据学校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统一安排,图书馆将于2023222日(周三)恢复正常开馆,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。

一、开馆时间: 8:00—22:30(周一至周日)

二、开放对象:校内教职员工及全体学生

三、开放空间:图书馆一至五层(六层2月27日恢复开放)

四、入馆方式:图书馆座位预约及空间预约系统将于221日上午7:00开启,读者可通过“中传大阅城”微信公众号登录系统预约座位及空间。也可不预约座位入馆自习,但座位优先供给预约座位的读者使用,鼓励读者通过公众号预约入馆。

五、入馆注意事项:请各位读者严格遵守《图书馆读者行为守则(试行)》,特作如下提醒:

1.自觉维护图书馆安全,严禁在图书馆楼内吸烟或使用明火。如发现读者违反此规定,将通报其所在院系;首次违反者暂停入馆资格一周,第二次暂停入馆资格一个月,累计三次以上者暂停入馆资格六个月。

2.请勿乱丢垃圾、随地吐痰。馆内垃圾桶均设在每层卫生间,请及时收捡个人垃圾并放入垃圾桶。如发现读者随意将垃圾遗弃在馆内,首次给予口头提醒,第二次暂停入馆资格一周;累计三次以上者暂停入馆资格一个月。

3.请勿携带食物进入图书馆,严禁携带有色、含糖等饮料进入图书馆二层及以上空间。如发现违反本规定者,首次给予口头提醒,第二次暂停入馆资格一周,累计三次以上者暂停入馆资格一个月。图书馆在外门厅、一层大厅及教师书吧设置休闲座位,可供读者交流和饮用有色、含糖等饮料。

六、其他服务:自222日起,图书馆借还书、BALIS原文传递、BALIS馆际互借、论文查重、代查代检、查收查引、定题检索等服务全面恢复,欢迎广大读者使用。

特此通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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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2月20